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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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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规划(科研处)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

 

一、处长岗位职责

1.主持发展规划处全面工作,严格贯彻执行学院有关计划决策、改革方案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、法规。

2.负责起草部门工作计划,撰写部门工作总结,制定部门经费预算和相关规章制度。

3.围绕学院发展的目标和中心工作,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和论证,为学院改革与发展提供政策建议或决策咨询。

4.负责组织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调研、论证与编制工作。

5.负责本部门调研报告、有关报送材料的审查,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有关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工作。

6.负责本部门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,落实全处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、业务学习、工作作风建设。

7.负责与上级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络。

8.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二、副处长(科研)岗位职责

1.贯彻国家对于科研方面的方针政策,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工作要求,在处长领导下负责学校科研管理工作。

2.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我校实际,制定学校中长期科研工作的发展规划,全面推进学校科研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
3.负责组织、指导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和重点科研任务的落实管理工作。

4.按照学校科研工作条例和科研工作有关规定,负责优秀科研成果的组织奖励及考核工作。

5.负责科研项目经费、科研立项资助、获奖科研项目奖励经费的申报和审批,并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、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。

6.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、管理规章和相关政策。

7.负责学校教育及科研学术管理工作,定期开展学术活动。

8.负责学校“学术委员会”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
9.组织撰写与发布学校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。

10.完成学校领导及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叁、规划建设岗

主要职责:

1.负责搜集、整理国家和省市有关经济、政治、教育、科技等方面的政策文件,及时了解和掌握区域经济发展动态。

2.开展学校部门发展、专业发展调研,撰写调研报告,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。

3.负责指导各专题规划、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,协调和督促规划的实施。

4.开展学校发展规划中期和完成情况的检查、评估、考核。

5.负责与兄弟院校发展规划处部门的联络。

6.落实专业优化建设、资源配置和管理工作等。

7.负责起草通知和部门文件的收发与整理归档工作。

8.完成部门其他有关工作。


四、数据管理岗

主要职责:

1.负责人才培养状态数据统计与管理。

2.搜集、汇总与填报学校相关数据。

3.建立健全学校数据统计工作流程、规章制度。

4.负责专业建设相关数据的搜集、汇总与填报。

5.跟踪学校及学校各种排名情况。

6.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“职业院校评估”的相关数据统计工作。

7.负责学校高教研究所的日常管理、经费管理、统计与登记工作。

8.负责组织、指导各级各类教改教研课题的组织、申报、评审、执行、结题、验收、鉴定、报奖等工作。

9.负责部门网站的维护与更新工作。

10.完成部门其他有关工作。


五、科研管理岗

主要职责:

1.负责各级各类纵向课题、横向课题的立项申报、评审、日常管理、结项鉴定及课题档案等管理工作。

2.负责各级各类科研成果的申报、评审、鉴定、登记、上报、请奖及学校科研成果统计等工作。

3.负责对各类科研经费进行管理,依照国家相关政策,做好经费公开工作。

4.负责全校科研数据管理,做好全国社科数据和自然科学数据统计。

5.关注国内外有关学科的现状、水平和发展趋势,开展科技信息交流,负责组织参加和开展国内外(校内外)各类科研成果会议等。

6.负责校内各单位或个人加入国内外各种学会、协会等学术团体以及技术人才交流的推荐、登记及管理工作。

7.负责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建立各种技术开发与科研合作关系。

8.负责南影讲坛的组织、实施工作。

9.完成部门其他有关工作。


六、科研助理岗

主要职责:

1.具体完成学校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。

2.负责学校学术活动管理工作。

3.负责各级各类科协、社科联、行业协会、学会等组织的联系、管理等工作。

4.负责学校专利管理、论文、着作等知识产权保护及校刊工作,做好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。

5.完成部门其他有关工作。